第一条 学术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科研人员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,加强学术交流、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水平、加速人才培养。
第二条 由实验室主管科研的管理人员主持日常学术活动,制定季度学术活动计划,组织学术活动计划的实施,解决学术活动中存在的问题。
第三条 每月安排至少二次学术活动,由实验室办公室秘书安排学术活动日程并 发通知。
第四条 学术活动内容涉及研究工作的进展、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、发展方向以及前沿学科综述和论文报告、国内外学术会议汇报、专题学术讨论、系列学术讲座等。
第五条 为加强与国内外同行间的学术交流,经实验室主任批准,可邀请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、学者来实验室做学术报告。
第六条 鼓励实验室硕士生作工作报告。
第七条 每次学术活动应保留相关照片、资料等,由本次报告的直接联系人配合办公室整理,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,以便用于宣传、上报材料、参考借阅等。
第八条 学术活动经费在实验室的经费预算中列支。
生态安全与保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
2019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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